(旁觀者言)合理的工時 泰來

當時美國工人已開始游說政府立法縮短工時,這讓威爾.凱洛格相信採行一週工作三十小時的制度,等於站在順應歷史趨勢的一方。事實證明,這對家樂氏的盈利亦有好處,拖累生產的工作相關事故變得少見許多,而且家樂氏營運的經常性開支大幅下降,幅度大到威爾.凱洛格在一九三五年的一篇報道中吹噓道:「我們(現在)有能力給工作六小時的工人,和過去工作八小時的人一樣高的工資。」

套用在現在,類似的模式有沒有可能在澳門實行?尤其是當租金就是一個沽定的數字下,盡可能利用硬件去生產更多的價值,同時亦不能壓榨員工,反而讓他們有更合理的工作時間,精神飽滿地去好好集中精神上班,會不會事半功倍?

不過家樂氏這個改革還有後話,到了直到一九五零年代,每週工作三十小時仍是家樂氏工廠的常態。然而,管理階層有點意外地發現,四分之三的家樂氏工廠員工贊成恢復八小時輪班制和每週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有些工人解釋,他們希望恢復一天工作八小時,因為六小時輪班制讓他們留在家中的時間太長,更容易與配偶爭執;不過亦有人坦白表示,他們想靠做更多工時賺更多的錢,當時美國的市場正在復甦,很多人都渴求賺更多錢來買更好的消費品。

也許澳門現在可以作適當的參考,如何擠出更多的工作職位,以及完善大家的工作時數,讓大家生活得平衡和安樂些,而不是像政府那樣矛盾地要讓業主減租、老闆加薪、以及叫明明都要勒緊褲頭的員工勉力負擔本地物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