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偷得的一萬二千五百港元贓款買手機自用 中學生涉連竊五店被捕

 【專訪】司警拘捕一名本澳中學生,他涉嫌本月十日涉連環爆竊新口岸及氹仔共五間剛打烊的店舖。偷走約一萬二千五百港元現金,再將贓款買手機自用。司警接手調查,前(二十一)日拘捕涉案證人。

 涉案中學生,姓周,十九歲,澳門居民。他會被控以加重盜竊罪移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司警在本月十至十五日,先後接獲巴黎街的食店、新口岸區兩間電訊店、新口岸一服裝店以及氹仔一食店報案,指相關店內被人爆竊,其中只有兩店沒有財物損失。其中新口岸一服裝店以及氹仔一食店,職員上班亦發現相同情況,電閘鎖均遭撬毀,兩店合共損失一萬二千五百港元現金。

 司警經調查,發現五宗案件犯案手法相同,翻查案發現場及附近的閉路電視,經分析鎖定目標。前日早上在路環一住宅拘捕涉案的周某,經盤問有人承認日間上學,晚上會四處閒逛物色店舖作案,並揀選已關門的店舖,徒手或用撬毀電閘鎖。所偷得的款項已購買一部手機自用。警方正調查疑人有否涉更多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