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嚴懲經濟犯罪 為民營企業「定心」

 【中新社濟南2月16日電】(記者李欣 梁犇)山東檢察機關2018年突出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民營企業家人身權、財產權,嚴厲打擊搶劫、敲詐民營企業家犯罪74人。

 16日,在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上,該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勇在作工作報告時表示,2018年,檢察院出台了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18條意見,與省工商聯會簽14項服務舉措,對民營企業和國有企業一視同仁,平等保護。

 「不讓非法獲利者逍遙法外,努力讓法治成為民營企業家最大的『定心丸』。」陳勇介紹說,山東檢察機關去年監督糾正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刑事判罰不當等案件31件;批捕侵占、哄搶民營企業財物犯罪168人;批捕強買強賣、尋釁滋事,干擾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犯罪451人;批捕侵害民營企業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等犯罪129人;辦理涉民營企業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監督案件120件,幫助挽回損失426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甲天表示,審判機關制定了服務民營經濟、防範金融風險等司法文件,出台涉公司糾紛、民間借貸等意見,指導規範全省法院審理相關案件。山東省2018年審結買賣合同、債權轉讓等案件6.8萬件,依法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加快市場要素流轉;審結銀行借款、民間借貸、擔保合同等案件21.4萬件,規範民間借貸行為,支持金融資本服務實體經濟。

 記者注意到,在今年的山東政府工作報告中,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成為該省2019年的重點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