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一誠請辭獲准 依法何敬麟可補其空缺 約81%法人選民已交登記表

 【專訪】身兼全國人大常委及立法會主席賀一誠昨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會議以一百七十票贊成(無反對和棄權)下獲一致通過他請辭人大代表的申請,會議並對賀一誠近二十年在人大工作所對國家積極貢獻給予贊揚,會上更報以熱烈掌聲。

 有分析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一位請辭代表所給予高度評價,這是過往少有的,由此顯示中央對賀一誠的人大工作肯定外,亦人關切對他參選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可會已作出了祝福。

 賀一誠已獲批准辭任人大代表職務,即具備參選特首資格,對於賀一誠接下來參選特首的整個程序應該如何進行?特首選管會主席宋敏莉大法官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確定性接納為參選人至選舉結果公佈之前,相關人士將會中止議員職務,如當選且就任行政長官時,便會喪失議員資格。她亦指出,相關人士接下來採取甚麼行動,則選管會不適合猜測。

 另外,根據澳區全國人大代表產生辦法中規定,澳區人大代表因故出缺時,由之前選舉未當選為代表的遞補名單(得票數不少於選票三分之一)中,順序遞補為代表。而按照二0一七年十二月澳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何敬麟以二百八十八票列在遞補順序的首位,應接替賀一誠的人大代表空缺。

 不過,何敬麟未可即時成為人大代表,尚需經過一個人大代表資格確認的法定程序。根據法律規定,首先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代表資格審查;然後,人大常委會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確認遞補的代表資格,公佈遞補的代表名單。

 對於有記者關注若候任委員「趕唔切」參與此次選委的程序,人大代表則缺少一名當然委員,選委會不足四百名委員會否會對選舉造成影響?特首選管會主席宋敏莉大法官昨回應指出,《行政長官選舉法》並沒有禁止有關情況。而現任選委也只有約三百八十八人,不足規定的四百人。

 特首選委的選舉將在六月十六日舉行,人大代表是當然委員,根據特首選舉法中規定,須最遲於選委會選舉日前十日,將全國人大代表證副本及完整的身份資料送交管委會登記。

 不過,查閱特首選舉法,其實亦有設下了「例外條款」,規定替補缺額的全國人大代表須最遲至行政長官選舉日前第三日,將全國人大代表證副本及完整的身份資料送交管委會登記。

 另外,選管會昨日下午舉行第十次會議。選管會稱,今屆的法人選民總數為七百七十四個,截至下午六時,共有六百三十三個法人選民提交「登記表」,約佔總法人選民的百分之八十一點七八,與上次選舉的提交「登記表」的比例相若。

 選管會的會議上議決了將會發出的管委會第一號指引,宋敏莉表示,因為採用電子點票,選票設計和填劃選票方式都要有一定要求。而該指引規定投票人在選委會委員選舉中必須使用選管會提供的專用筆,橫向填劃所選投候選人姓名旁邊對應的方格,以表示選投意向。

 此外,投票人在選票上作出任何撕剪、繪畫、塗改或寫上任何字句,又或填劃的候選人數目超過所屬界別或界別分組的應選數目,依法均視作廢票。同時,投票人亦不應使用其他標示填劃選票,例如「剔號」、「打叉」或「圓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