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逃犯條例》委員會若持續未能選出主席 或交回內務會展開立法工作

 【香港中通社四月二十五日電】(記者企日昭)香港立法會早前就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但未能選出委員會的正副主席。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二十五日表示,希望在第二次的法案委員會會議能得出結果,否則內務委員會有權利處理《逃犯條例》的開展工作。

 據介紹,香港特區政府為了堵塞目前《逃犯條例》的漏洞,早前建議修訂條例,並獲得香港立法會通過修訂動議。香港立法會在十七日就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召開首次會議,但在兩小時的會議內仍未能選出委員會的正副主席。

 李慧琼二十五日出席粵港澳大灣區考察團時表示,自香港立法會開會以來,從未出現在兩小時內仍未能選出委員會正副主席的情況。她形容情況反映部份議員正在「搗亂」。

 李慧琼指出,不希望法案委員會長期出現正副主席位置懸空的情況。她期望,即將在三十日舉行的第二次法案委員會會議能選出正副主席,並盡快就條例立法展開工作。否則,根據香港立法會的議事規則,內務委員會有權力接替法案委員會處理例條的開展工作。

 據介紹,修訂《逃犯條例》源於一宗發生在台灣的殺人案,涉嫌港人殺害另一名港人後返港。由於香港與台灣沒簽訂協議,而現時亦沒有適用的法律,所以即使台方已提出法律協助及移送疑犯的要求,香港仍未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