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東講西)誰發起「兩面戰爭」?  明俐

一個最簡單的理論,古至《孫子兵法》,近至一次及二次大戰,顯而易見,作戰只應該向同一個方向,找一個敵人,萬不能發動兩面戰爭,如此一來顧此失彼,陷入被動之中,勝算有限。

奇就奇在當國際關係氣氛升溫,中美貿易戰還未能穩操勝券之時,明明稍為清靜安逸的香港卻被人執意要通過所謂的「引渡條例」。法律本身都是中立的,像一把刀、一支槍,本身沒有善惡好壞,它的意義體現在其司法制度以及執法人員,是否具有公平公正公義的駕馭能力,才是任何要移交犯人需要考慮的重點。

然而為了一條其實長期未被觸及的法例,弄得社會不寧,兩者比較下誰重誰輕?社會動盪自然會產生很負面影響,肯定會比移交逃犯甚麼對整體社會損害更深。簡單講為何犯行賄的香港富商劉鑾雄明明被澳門法院判了刑期,何以又可以「逍遙法外」?想用修例來將他「繩之於法」嗎?但看這段期間他和政府之間的互動和新聞,難道看不出已經為他大開方便之門嗎?這說明甚麼大家心中有數。

現在社會動盪不安,緊接的連鎖反應是關係到港澳以及世界接軌,自回歸以後大家不是希望在國家庇護下有更好的發展嗎?大灣區龍頭又或被視為通向世界的窗口,難度就要在自家人手上毁掉嗎?

一個外交爭議,一個內裡自亂,這場兩面戰爭,受害受苦的又會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