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有天地)城中村   三十三

或許有讀者看過前幾篇的,都會有疑問。三十三你在城中村那裏識人都是透過網吧嗎?可這龍蛇混集之地連個真名都不敢透露,那些所謂素材的真實性便可想而知了。其實這裏頭的現實情況正好相反,好比網絡世界,不用真名,才没有真正負擔,既然大家都是萍水相逢,今天相聚,明天別離是常有之事,這還需要多加欺騙嗎?

那些年筆者就曾試過上完網吧,跟大Boss去吃野味,再回出租屋喝酒,真不要說你們見過白酒放在水煲中當開水喝的嗎?還有像喬峰一樣,他評價人的原則就是能喝酒的都是好人,當然這裏有條小附則,就是醉後不鬧事最好。大概我那次已符合了他交朋友的要求,故便酒逢知己千杯少,最後自是免不了會高唱歌倒立頭碰頭,不過是前奏,甚至最後竟然還說熱裸體起來,不過你們看,那一條條粗大的傷痕,一看就知道裏頭有無數故事,若說他本身就是一部小說,相信誰也不會反對,而男人在有意與無意間炫耀的這些「勳章」卻是最有魅力的。幸好筆者從來都是直男,否則後續的故事可能要更加精彩了,結果那次喝得真是太猛,絶對玩命,完全可以列入「死喝」的十強事件,果然第二天還真進院了,按金也是大Boss交的,這還真教人意外。

你們看,這不是最強的小說素材又是甚麼?但現在回想起來,當年喝多了若被人賣了怎麼辦?又或者給人割了個腎又如何?年紀大了,自然怕死,所以城中村的待人接物經歷已然不能再次複製了。(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