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四日電】「他有一條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罰跪的規則,但也不常用。」魯迅先生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寫下上述回憶私塾先生懲戒學生的文字時,可能預想不到在今天,要不要明確教師的懲戒權?如何行使教師的懲戒權?成為中國民眾議論的焦點。
十一月二十二日,針對近年來一部份教師不願管、不敢管學生,引發校園欺淩、「熊孩子」橫行,和一部份教師粗暴體罰嚴重傷害學生身心健康這兩類現實問題,中國教育部公佈《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則》)。
《規則》明確,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職權,並將教育懲戒分為四個層級:
──一般懲戒:包括責令賠禮道歉、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適當增加運動要求,不超過一節課堂教學時間的教室內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
──較重懲戒:包括暫停或者限制學生參加課程表以外的遊覽、社會實踐以及其他外出集體活動,承擔校內公共服務任務,要求家長到校陪讀等;
──嚴重懲戒:包括給予不超過一周的停課或者停學,要求家長帶回配合開展教育等;
──強制措施:包括教師發現學生攜帶、使用違規或者違法危險物品的,應當予以制止、暫扣並通知家長,情況嚴重的,應當報告學校。暫扣的違規物品應當在適當時候交還學生家長。違法、危險物品應當予以沒收或者報告公安機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等。
同時,《規則》強調,教師不得有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等六方面體罰行為。
《規則》一經發佈,立即在中國互聯網上引發熱議。在央視新聞發起的約十萬網民參加的網絡投票「你支持教育懲戒嗎?」中,百分之四十五的網民選擇「支持,該罰就罰不能慣著」,百分之四十八的網民表示「支持,但要把握懲戒的度」。網友「梧桐的blog」留言說:「支持,熊孩子家裡太慣,到了學校,老師也不敢管,之後走上社會就是害人害己!」
「懲戒不等於傷害。」「人民日報評論」文章指出,孩子的成長,既需要用賞識的眼光發掘閃光點,也需要用恰當的懲戒對長歪的「枝蔓」進行引導。最好的懲戒,一定是懲之有方、懲之有度和懲之有情的懲戒,絕非簡單粗暴的體罰。
「俠客島」認為,把懲戒權明確細化之後,正大光明地交回到老師手上,正是此次《規則》出台的關鍵價值。但是從《規則》文本來看,城市色彩較強,針對的是教育資源豐富了之後才會列入待解決清單的問題。「農村和城市、東部和西部、發達和落後,不宜一刀切,賦予不同條件地區不同的自由裁量權,似乎是更妥當的做法。」
新京報社論認為,《規則》應盡量細化,以最大限度保障其實操性和邊界的清晰度。
中國教育新聞網介紹了其他國家在明確教師懲戒權方面的做法:美國、英國對教育懲戒的形式及標準都有明確規定;日本法律規定,教師的懲戒行為是否屬於體罰,需根據學生年齡、健康、身心成長狀況以及該懲戒行為發生的場所、時間、環境及懲戒形式等綜合判定;澳大利亞法律則明確,懲戒的目的不在於「罰」而在於「幫」。無論採取哪種懲戒方式,都強調在搞清事實的基礎上,引導學生認識錯誤、改正錯誤。
就在《規則》引發熱議之時,知名作家畢淑敏的一篇舊文──《孩子,我為甚麼打你》也被重新提起。作者在文中以對孩子談話的口吻,真實地剖析了自己在懲戒孩子時矛盾痛苦的心理,同時也夾雜著作為母親深摯而明理的厚愛,不少網民表示讀完令人動容。網友「歐陽錫龍」說:「教育不僅僅意味著知識的傳授,還有心靈與心靈的交流。從這個角度來說,無論是鼓勵,還是懲戒,只有『用真情換來真心』,以情動人、以情育人、以情化人,才能鑄就更健全的人格、更健康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