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警告違法反對國安立法分子 特府會依法處理絕不退縮

 【香港中通社五月二十六日電】(記者 李焯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二十六日表示,是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涉港國安立法工作,香港並無本地立法空間。若有人以違法行為反對立法,特區政府會依法處理,不會退縮。

 當天上午,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提到,一些反政府、反內地力量二十四日在香港島銅鑼灣、灣仔發動暴力事件,主要針對涉港國安立法及國歌法本地立法。這些暴力分子更肆無忌憚,在眾目睽睽之下襲擊持不同政見人士,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並對傷者表示慰問,希望傷者早日康復。

 她也稱,很高興看到許多香港市民支持這次立法工作,市民對中央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表示充份理解。

 林鄭月娥坦言,過去一年,香港受到很多暴力、鼓吹「港獨」、外國干預事件重創,實在不能再拖延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國家安全不只涉及七百五十萬香港人,也關乎全國十四億人民安全,所以從國家層面進行立法是理所當然;若有人通過違法行為反對立法,特區政府會依法處理,不會退縮。中央有決心、勢在必行,特區政府亦會堅定立場全力支持和配合。

 林鄭月娥指出,是次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分「兩步走」。目前,工作正處於第一步,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林鄭月娥強調,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草擬法律時,特區政府的配合工作就是不斷反映香港特別行政區具體情況。所有執法機構都是依法辦事,這項工作不可影響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有沒有本地立法的空間?答案是否定的。」林鄭月娥指出,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若二十八日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會制定相關法律並將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公佈實施。這立法方式非常清晰,並不存在另一個方法在香港實施這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