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法學院與基本法推廣協會簽約 深化社會與學校憲法與基本法教育

 【專訪】澳門大學法學院憲法和基本法研究中心與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昨(二十)日就憲法與基本法教學推廣合作協議舉行簽字儀式。

 締約儀式昨午在澳門大學崇文樓大堂舉行,出席者包括有:澳門特區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中聯辦法律部副部長王恆,澳門大學校長宋永華,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理事長崔世昌,以及澳門大學副校長許敬文、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唐曉晴、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理事長莫志偉等。

 崔世昌、宋永華先後致辭,各從不同角度表達了憲法與基本法推廣的意義。

 崔世昌表示,《憲法》和《基本法》是共同構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共同確定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新的憲制秩序,是「一國兩制」的基石,只有在憲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澳門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實行,澳門的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彰顯,澳門的繁榮穩定才能得以長期保持。

 宋永華稱,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根本依據,《澳門基本法》根據憲法制定,是澳門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的基礎性法律。憲法與《澳門基本法》共同構成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國家主席習近平等領導人在歷次重要會議上均提到,「保持特區的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製度和機制」。這自然和憲法與基本法的研究,教育與宣傳工作密不可分。

 澳門大學法學院憲法和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駱偉建、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副理事長何少金各自代表合作方進行締約簽字。

 是次締約,旨在深化澳門高校、中小學以及社會領域的憲法與基本法的教育、推廣和理論研究工作,協議雙方利用各自的優勢,在諸如憲法與基本法高校教學系統化研究計劃、支持澳門大學憲法和基本法通識教程計劃等具體項目上進行合作,以期更好地推進涉及憲法與基本法的相關工作。

 是項合作獲澳門大學發展基金會與澳門霍英東基金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