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三年共一百二十次行動 檢逾三千八百件含大麻酚產品
【香港中通社二月二十三日電】二十三日,在香港立法會會議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以書面回應議員質詢時指,香港海關和警務處在不同地點檢取和測試聲稱含有「大麻二酚」(CBD)的產品,二0一九年起至今總共進行近一百二十次行動,有超過三千八百件被驗出含有四氫大麻酚(THC)。
近年來,香港市面上有售賣含有由大麻提煉的CBD產品,例如CBD精油、CBD咖啡等,部份CBD產品聲稱可「助眠、消炎止痛」。雖然大麻在香港不合法,但CBD不受《危險藥物條例》監管,因CBD不會令人上癮或引致思覺失調。而CBD由大麻植物提取過程中或會殘留具精神活性作用的THC,不論濃度多少,只要含有THC即屬違法。
鄧炳強指出,執法部門檢取該類產品的涉及地點有食肆、商店、邊境管制站及倉庫等;涉及產品則包括食品、健康補充品、口服油、電子煙油或添加劑、護膚用品、個人護理用品(例如牙膏、浴球)、按摩用品、寵物食品等。該些產品均交由政府化驗所檢測。
鄧炳強稱,由於CBD產品可能含有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其他大麻成分,且相關產品愈見普及,情況令人憂慮,會積極考慮將CBD產品納入《危險藥物條例》,並會在年內徵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和禁毒常務委員會的意見,全面禁止買賣活動,以保障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