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以上抵港者打兩針 可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香港中通社九月十七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劃一臨時疫苗通行證要求,十七日起所有十二歲或以上抵港人士接種完兩劑新冠疫苗,可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為配合實施疫苗通行證,政府於今年五月為來港人士推出臨時疫苗通行證安排,便利短暫停留香港的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適用處所進行日常活動。

 在新安排下,十二歲或以上人士須已完成兩劑疫苗接種;至於曾感染新冠病毒的康復人士,他們須已接種一劑疫苗,才可獲視為已完成接種;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或接種一劑疫苗、並持有相關醫生證明書的人士,亦符合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的要求。

 考慮到香港以外地區為十一歲或以下兒童接種疫苗的安排比成人較遲開始,現階段他們可在尚未接種疫苗的情況下獲發臨時疫苗通行證。

 政府發言人表示,臨時疫苗通行證安排適用於所有抵港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以及從內地、澳門、台灣及海外地區抵港人士。

 當日,香港特區政府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政府劃一抵港人士臨時疫苗通行證的接種要求,是由於疫苗接種在內地及其他地區已普及,因此香港亦不時檢討政策。但因為並非所有國家和地區都要求民眾接種三針,因此香港現時要求抵港人士最少要接種兩針。◇

<上月下月>
      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