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立能源法 保障能源持續發展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九日電】(記者郭超凱 梁曉輝)能源法草案即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楊合慶十九日在北京表示,草案著重從宏觀層面就能源領域基礎性重大問題作出規定,旨在保障能源安全,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性發展。

 當天,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北京舉行記者會。楊合慶在會上介紹說,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要素,能源安全事關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國家安全,是重大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按照黨中央部署和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二0二四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起草了能源法草案,由國務院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

 楊合慶表示,草案著重從宏觀層面就能源領域基礎性重大問題作出規定,旨在保障能源安全,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和可持續性發展,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主要內容包括:健全能源規劃體系、完善能源開發利用制度、加強能源市場體系建設、健全能源儲備體系和應急制度、加強能源科技創新等。

 原子能法草案也將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楊合慶介紹,原子能法制定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二0二四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草案共八章五十三條,由司法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防科工局起草,主要對原子能和平開發與利用的原則和監督管理體制,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的制度舉措,核燃料循環體系建設監管,規範和促進核電、核反應堆和核技術應用,核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原則和核事故應急,原子能進出口管理措施以及有關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

 近期,學生欺淩問題引發廣泛關注。楊合慶表示,二0二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學生欺淩問題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學生欺淩如果構成嚴重不良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或者犯罪行為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處置,包括依法將欺淩者送入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他指出,家長、學校和有關部門等各方面應充份認識學生欺淩的危害,高度重視學生欺淩的預防和處理工作,加強協作配合,依法預防和處置學生欺淩。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積極推動有關方面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工作機制,促進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