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珠紅樹林保護條例發佈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落實市委工作部署,加強紅樹林資源保護立法,珠海市制定了《珠海經濟特區紅樹林保護條例》,經珠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將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日起施行,為珠海市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效制度保障。珠海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邱燁在昨日舉行的《珠海經濟特區紅樹林保護條例》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有關情況。

 紅樹林作為「海洋的綠色衛士」,是維持生態平衡、保護海岸線免受侵蝕、促進生物多樣性不可或缺的生態屏障。珠海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邱燁介紹,《珠海經濟特區紅樹林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珠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日起施行。

 邱燁介紹了制定《條例》的背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域工作的突出位置。紅樹林是全球生產力最高的生態系統之一,為沿海生態、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的發展提供著重要支撐。二零一七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廣西考察紅樹林生態保護區時,強調「一定要尊重科學、落實責任,把紅樹林保護好」。二零二二年習近平總書記在《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開幕式的致辭提出,中國將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推進濕地保護事業高品質發展。二零二三年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廣東湛江紅樹林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麻章片區時指出,這片紅樹林是「國寶」,要像愛護眼睛一樣守護好。

 一直以來,國家、廣東省、珠海市高度重視紅樹林的保護,各地相繼出台法規制度,多舉措大力開展紅樹林保護。二零二零年,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二零二零至二零二五年)》,提出「完善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加快推進紅樹林保護修復立法,完善地方保護修復制度」。二零二一年,《廣東省紅樹林保護修復專項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提出「紅樹林資源豐富的沿海地市,可開展紅樹林保護專項立法」。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紅樹林保護工作,要求加強珠海市紅樹林資源保護立法,為珠海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制度保障。

 據介紹,該條例共五章四十一條,分為總則、保護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條例明確保護範圍,釐清部門責任;完善保護管理,探索合理利用;加強監督檢查,嚴格法律責任。邱燁表示,下一步將加強紅樹林資源保護管理,探索「紅樹林+」發展模式,同時加強紅樹林保護科普宣傳,結合世界濕地日、野生動植物日、濕地宣傳周、森林文化周等重要節點在全市開展紅樹林保護宣傳,充份利用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廣泛宣傳紅樹林保護的新舉措和新成效,定期發佈紅樹林和濕地保護的科學知識,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紅樹林的良好氛圍,提升全民生態文明意識。

 據了解,截至目前,珠海市累計完成紅樹林營造約五百公頃,主要在淇澳-擔杆島省級自然保護區、橫琴國家濕地公園和金灣平沙濕地、西灘等區域。新營造紅樹林完成驗收後,珠海市紅樹林總面積將超過一千公頃。邱燁表示,後續將依據《條例》加強紅樹林資源管理,持續做好苗木養護和生態監測工作,全面提升紅樹林生態系統多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