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就立法會梁孫旭議員所提書面質詢回覆如下:
為滿足澳門居民對文體空間的需求,特區政府循多渠道優化文體場地及空間,以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及促進文體資源的轉化利用。
在文化設施方面,文化局持續為居民及藝團提供合適的藝文活動空間,透過「藝文空間釋放計劃」,開放位於不同社區的藝文空間,供本澳文化團體及個人申請使用,而澳門文化中心的演練場地亦可供租借舉辦不同類型的文化藝術活動。同時,文化局着力開拓轄下的多元化文化空間,善用「澳門戶外表演區」及澳門文化中心戶外廣場等場地,並研究開放更多具條件的場地作為藝文空間的可行性,以供居民作文娛康體活動使用。此外,文化局曾舉辦「跟著電影遊內港路氹」及「內港文化深度遊‧戲」等活動,透過短期措施為居民提供獨特的演出及文化體驗。
在體育設施方面,體育局利用轄下體育設施的其他空間作出重新整合,並逐步對外開放具條件的體育設施,藉此增加更多時間和空間予居民進行運動。另外,特區政府已釋出新城A區B13地段作為標準足球場連田徑跑道及康體設施、而南灣湖C8地段及氹仔BT7地段主要用作臨時自由波地包括有籃球場、羽毛球場及康體設施,以及南灣湖A9地段作為城市陽台等,以提供康體休憩空間。
特區政府將持續審視可作臨時利用的土地儲備,土地工務局亦會就各職能部門倘提出的臨時利用土地申請,積極配合作出綜合分析研究。另外,《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0二0-二0四0)》已提出增設全澳性的康體設施及文化設施,並增設公用設施區及綠地與公共開放空間區,當中部份具一定的文娛康體功能,可一定程度回應社會需求。
未來,文化局及體育局持續新增並優化本澳的文體設施,強化文體空間的相關服務,以滿足社會發展需要。至於原賽馬場及十六號碼頭等用地及建築的重新利用建議,倘有關規劃部門需要對該區地段展開規劃工作,將積極作出配合及提供意見。
為推動冰上運動的發展,體育局正積極評估合適的地點作臨時或永久溜冰場,並就各種新型建設的可行性方案進行深入研究,在取得進一步進展時將適時向外公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