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退休基金會的財政資源》法案獲通過 建立非恆常性的撥款機制
【專訪】立法會大會昨細則性討論及審議表決通過《鞏固退休基金會的財政資源》法案。法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第一常會主席黃潔貞介紹法案意見書時稱。隨著適用退休及撫恤制度的公務員陸續退休,向相關人員支付的退休金及撫恤金開支不斷上升。為確保退休及撫恤制度可持續運作,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該法案,建立非恆常性的撥款機制,以鞏固退休基金會的財政來源,以法律形式保障退休及撫恤制度的可持續運作。
法案建議,特區政府可於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從中央預算的執行結餘中,按行政長官批示所訂定百分比,撥付相應金額予退休基金會,作為本身預算年度收入。
政府曾明確表態,該法案在訂定相關比率時會綜合考慮中央預算執行結餘、特區整體財政狀況,以及退休及撫卹制度的資金需求等因素,並且不會對現有的民生福利,特別是對社會保障給付的財政支持構成影響。
勞工界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梁普宇聯合表決聲明稱,希望政府持續檢視有關撥款機制的成效及基金會的財務狀況,適時拓展基金會財政收入來源,確保制度的可持續運作。又希望政府完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優化社保各項給付調整機制,持續檢視社保財政狀況,確保社保基金穩健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