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兩巴公共服務批給延長至二0三二年底。
特區政府與兩巴的合同將於今年(二0二六年)底屆滿,合同修訂本昨日(四日)刊登在《特區公報》,明年起生效。其中,屬首次註冊的營運車輛應為新能源車輛,二0三0年起至少百分之五營運車輛為使用純電能源驅動車輛;二0三二年起比例提高到至少百分之十。
合同同時新增提供輕軌轉乘服務的條文,以實現與輕軌系統之間的轉乘車資運算及監管;並配合擴充智慧公交系統,包括車廂客流監察、視障助乘設備及影像識別技術分析等設備,以及維護義務。
另外,亦明確調整路線行程、巴士站數量及位置、使用車型、服務時間及班次頻率的建議,必須以提升客運公共服務質素及在倘適用的情形下與輕軌系統經營相協調為原則。
合同亦訂明兩巴服務質量評鑑每半年評分,分為服務及管理、運輸工具設備與安全、乘客滿意度及執行三大指標,並須按評鑑結果相應調整財政援助,倘任一項指標得分不足六十分,評鑑所屬對應月份財政援助每月扣減百分之二點五至百分之十;倘總得分不足六十分則扣減每月金額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四十五。針對兩巴票價資助,合同訂明政府每年支付預算金額,包括社會負擔及財政援助,分別為澳巴五億五千五百萬元、新福利五億四千七百萬元。
合同還同時提高特定違規行為罰則,新增罰款項目包括涉及環保車輛及班次穩定性等內容。其中,增加未配置純電能源驅動營運車輛的罰則,罰款按日一萬元計算;並新增倘提供少於路線指南班次表所定每日基本班次量每宗個案罰款六千元;合同亦明確倘未按照規定載運乘客、明顯不相符的車速行車,由每宗個案罰款五千元,增至罰款一萬元。
另外,合同明確兩巴可按現行法例申請專用土地,亦可使用政府提供的後勤設施和設備臨時場地,每年繳付費用按場地面積每平方米六百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