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殺人未遂 內地男子被羈押候審
【特訊】日前,警方拘捕一名涉嫌殺人未遂的內地男子,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目前該名嫌犯已被羈押候審。
經初步偵查,嫌犯與被害人於二0二五年五月在澳相識並發展為情侶。至今年七月,嫌犯因感對方疏遠並與他人交往,認為遭欺騙感情及財物。案發當日下午,嫌犯於氹仔購買兩把美工刀,並在酒店房間取出餐刀及餐叉,於當晚尾隨被害人到達酒店門前的七人車後,持刀衝到車內擊向被害人面部、頸部及身體各處,惟保安及時將嫌犯制服,致使其企圖殺害被害人一事終告未果。
嫌犯已被送往刑事起訴法庭接受首次司法訊問。經審訊,法庭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該名嫌犯以未遂方式,觸犯《刑法典》第一百廿八條所規定及處罰的「殺人罪」。考慮到嫌犯所涉及的有關犯罪的性質及嚴重性、作案方式、動機及防止嫌犯逃離澳門等因素,經採納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決定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依照《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檢察院將繼續領導案件的後續偵查工作。
檢察院在此提醒,市民切勿透過暴力方式處理情感及私人問題,亦不應因一時衝動作出違法行為。檢察院絕不姑息任何暴力犯罪行為,必將嚴厲打擊一切危害公共秩序、居民人身和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居民的人身及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