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國安處起訴71歲男妨害調查等 今日上年西九龍法院提堂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八日電】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八日公佈,落案起訴一名七十一歲本地男子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明知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港警國安處六日在上水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該男子。
該男子此前被警方國安處邀請到旺角警署,就一宗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協助調查。據悉,他在協助調查後,將內容於社交平台上公開,警方認為相關行為已達致向其涉案人員通風報信的效果。警方調查亦發現該男子於大埔宏福苑火災後,在社交平台發表煽動意圖的資料,包括形容中央政府對香港災情的支援只是「做戲」等,明顯煽動市民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
警方提醒市民,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發佈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案件將於九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