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討論修改勞動法有關產假及年假日數的規定,包括把產假日數調升至九十日,以及引入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至最多十二日的機制,同時解僱賠償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建議維持。勞、資雙方代表會後接受訪問時均表示支持有關修改。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一時於政總多功能廳舉行本年度第二次全體會議,議程包括討論《勞動關係法》有關調升產假及年假日數,以及檢討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等,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代表行政長官出席會議。
社協協調員、勞工事務局局長陳元童會後接受訪問時表示,公開諮詢顯示社會認同調升產假及年假日數的修法方向,建議是次修法工作按諮詢文本的方案推進。相關修法事宜已納入今年的法律提案項目,特區政府會積極推進相關工作,亦將適時對外公佈公開諮詢的總結報告。他又稱,就檢討解僱賠償月基本報酬最高金額方面,經參考本地居民收入變化、企業用人需求、物價變動等相關數據,並綜合分析後,建議維持現時二萬一千五百元的上限金額。
資方代表陳澤武受訪時表示支持調升產假至九十日,望有助提升本澳出生率。但他又指現時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不均、狀況不理想,增加產假將提升中小企經營成本,尤其產假期間需補充人手,當前招聘難度較大。因此希望政府參照現行補貼機制建立恆常補貼機制,補貼至下次政策檢討,以減輕企業壓力。陳澤武亦認為調整年假符合國際勞動權益趨勢,但若「一刀切」執行則會增加企業負擔。
勞方代表鄺子豐受訪時則表示,認同相關遞增機制及產假天數的升幅,認為符合社會發展趨勢。勞方亦認同維持解僱賠償每月上限,指出儘管本澳經濟正逐步復甦,但復甦態勢未完全均衡,綜合考量現階段經濟實際情況,勞方認同維持現行解僱賠償月基本報酬上限金額,暫時不做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