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雙邊航班協定及諒解備忘錄 澳門與菲律賓達成
【特訊】澳門特別行政區民航局與菲律賓共和國民航局於二0二六年十月八日和九日在澳門舉行雙邊航班協定會議,並於九日完成新協定草簽及諒解備忘錄簽署,放寬原有的客貨運力限制和開放貨運第五航權。這份新航班協定亦是現屆特區政府上任後首份雙邊航班協定的順利落地。
新雙邊航班協定和諒解備忘錄將取代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八日所簽署的舊有文本。根據新文本,客運運力限制得到顯著調整,馬尼拉航點大幅增加三倍至每方每周二萬個座位,其他航點則維持不設運力限制;貨運方面,克拉克航點維持不設運力限制,其他航點的貨運限額大幅增加兩倍至每方每周六百噸。此外,雙方同意全面開放貨運業務第五航權,為航空公司營運兩地貨運航線提供更多商業拓展空間。
澳門與菲律賓於簽署首份雙邊航班協定後,兩地民航當局為適應發展需求,曾四次更新諒解備忘錄。鑒於最後一次更新已逾十年,原有條款未能準確反映目前澳門航空運輸的發展。此次新達成的協定進一步放寬限制,配合特區政府鞏固東南亞市場的目標,並助力深化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